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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0日起执行!《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》修订印发
发布时间:2025-02-27 09:50     浏览次数:131


四川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《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》的通知



各市(州)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:

      为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建设“建筑强省”部署要求,在更大范围全面系统合理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与应用,我厅组织相关单位对《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》(川建建发〔2020〕275号)进行了修订,并经专家会议审查通过。现将新修订的《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》印发你们,自2025年3月10日执行。请各地督促指导项目责任主体,进一步加强方案设计、施工组织管理、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工程建设质量与标准管控。

      原《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》(川建建发〔2020〕275号)同时废止。

      特此通知。

      附件:

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

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2025年2月26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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